學、碩士學程
甄選名額 |
甄選標準 |
繳交資料 |
備註 |
4名 |
大學部修滿五學期之大三學生,前五學期之平均學業成績及格者。 |
1.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單(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年級人數)含操行成績。 2.自傳。 3.推薦教師兩名姓名及聯絡方式。 4.讀書研究計畫。 5.其他有利於審查的資料(如獲獎紀錄、論文發表、專題成果報告等)。 |
|
甄選名額 |
甄選標準 |
繳交資料 |
備註 |
4名 |
大學部修滿五學期之大三學生,前五學期之平均學業成績及格者。 |
1.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單(須註明前各學期總名次及該年級人數)含操行成績。 2.自傳。 3.推薦教師兩名姓名及聯絡方式。 4.讀書研究計畫。 5.其他有利於審查的資料(如獲獎紀錄、論文發表、專題成果報告等)。 |
|